销售假冒商品罪:企业取保候审案例解析

作者:蓝色信纸 |

概念及定义

取保候审销售假冒商品罪,是指在销售假冒商品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侵犯商标权等罪名被警方逮捕后,通过申请取保候审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暂时释放的行为。此罪行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犯商标权的犯罪行为。

主要特点

1. 侵犯对象: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知名权等。

2. 犯罪手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销售假冒商品,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损害了商标注册人的经济利益。

3. 犯罪后果:假冒商品的销售给消费者带来了产品质量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一十四条对取保候审销售假冒商品罪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 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使用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序列化为二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形态及认定

1. 犯罪形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网络销售、线下销售等方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 认定: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具体行为,结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取保候审销售假冒商品罪。

辩护策略

1. 辩护人可以提出辩护意见,要求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辩护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辩护事项,以争取法院采纳辩护意见。

法律适用及解释

1. 在审理取保候审销售假冒商品罪案件时,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法律。

2. 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应按照有利于被告人、有利于社会公正的原则进行。

销售假冒商品罪:企业取保候审案例解析 图2

销售假冒商品罪:企业取保候审案例解析 图2

取保候审销售假冒商品罪是指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侵犯商标权等罪名被警方逮捕后,通过申请取保候审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暂时释放的行为。此罪行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犯商标权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辩护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辩护。

销售假冒商品罪:企业取保候审案例解析图1

销售假冒商品罪:企业取保候审案例解析图1

销售假冒商品罪是刑法中的一种重要犯罪,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文通过对企业因销售假冒商品而被判刑的案例进行分析,探讨了销售假冒商品罪的法律规定、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如何适用取保候审等法律问题,以期为我国法律领域从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法律规定与犯罪主观方面

根据我国《刑法》第141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知,销售假冒商品罪为企业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商品而进行销售。销售假冒商品罪的具体情节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刑罚也有所不同。

犯罪客观方面

销售假冒商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包括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无注册商标的商品。

2. 情节严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严重,表现为销售数量较多、销售金额较大或者销售范围较广等。

3. 主观方面是故意。企业销售假冒商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商品而进行销售,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犯罪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关系

销售假冒商品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主观方面是客观方面实现犯罪目的的内心驱动力,客观方面是实现犯罪目的的具体表现。企业销售假冒商品罪的客观方面是企业为实现非法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主观方面是企业对非法行为的认识和态度。只有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相辅相成,才能构成销售假冒商品罪。

如何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一定保证金或者担保人的担保下,暂时取得自由等待审判的措施。对于销售假冒商品罪的企业,如何适用取保候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1. 犯罪情节较轻。对于情节较轻的销售假冒商品罪企业,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2. 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财务状况。对于具有良好信用和财务状况的企业,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3.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同意接受取保候审。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同意接受取保候审的情况,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案例解析

案例一: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和企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了少量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小,且情节较轻。法院认为,该企业的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良好信用和财务状况,故判决该企业取保候审。

案例二:某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和企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该企业 sa 了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且情节严重。法院认为,该企业的行为情节严重,故判决该企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扣除了企业的非法所得。

销售假冒商品罪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犯罪。企业销售假冒商品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对于销售假冒商品罪的企业,可以适用取保候审。通过对企业因销售假冒商品而被判刑的案例进行分析,本文探讨了销售假冒商品罪的法律规定、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如何适用取保候审等法律问题,以期为我国法律领域从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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