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宅基地纠纷:一个典型的案例解析》

作者:路灯下牵手 |

民事调解宅基地纠纷:一个典型的案例解析

《民事调解宅基地纠纷:一个典型的案例解析》 图1

《民事调解宅基地纠纷:一个典型的案例解析》 图1

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可以依法使用,但不得出售、出租、转让。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的价值日益凸显,如何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成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的重要课题。以一起典型的民事调解宅基地纠纷案例为切入点,探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的调解方法,以期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案情简介

案涉纠纷位于我国某省某市某镇,涉及一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纠纷双方为甲村民小组和乙村民小组,甲村民小组拥有该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乙村民小组则认为该土地权归其所有。双方因土地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调解后未达成一致,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应当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不得擅自行使。甲村民小组作为集体土地的使用者,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擅自行使集体土地。而乙村民小组作为另一村民小组,对争议土地并无权利。法院遂判决甲村民小组败诉,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调解过程及方法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未能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于是申请当地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运用了我国《调解法》规定的调解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充分沟通。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争议的事实、原因、症结,为后续调解打下基础。

2. 尊重当事人意愿。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尽量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

3. 分别做通工作。调解员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不同立场,采取不同的调解策略,分别做通各自的工作,使双方当事人逐渐接近。

4. 主持调解。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主持公正,依据法律规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5. 拟调解协议。调解员在调解结束后,拟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审查无误后签字盖章,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通过对这起民事调解宅基地纠纷案例的分析,我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的调解是一个涉及法律法规、民众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的过程。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运用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尊重当事人意愿,充分沟通,公正主持,努力达成双方当事人接受的调解协议。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化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维护农村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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